辽宁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21/ 3176—2019),于2020年3⽉30⽇正式实施。
辽宁农村⽣活污⽔处理标准重点控制PH、悬浮物(SS)、化学需氧量(COD)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动植物油七个⽔污染物指标。适⽤于规模⼩于 500m³/d(不含)的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。
辽宁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21/ 3176—2019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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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-05-09 09:33:44 作者:小编 点击:
辽宁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21/ 3176—2019),于2020年3⽉30⽇正式实施。
辽宁农村⽣活污⽔处理标准重点控制PH、悬浮物(SS)、化学需氧量(COD)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动植物油七个⽔污染物指标。适⽤于规模⼩于 500m³/d(不含)的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。
辽宁省《农村⽣活污⽔处理设施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21/ 3176—2019).pdf